据新华社合肥12月6日电(记者 徐海涛 刘美子)安徽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刑庭庭长🧑🏿💻、副县级审判员周某多次利用职权影响案件公正判决,并从中收受贿赂20万元🚃。日前👩🏽⚖️🕐,经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1年,剥夺政治权利2年。
2002年🧏🏽,周某担任审判长主审李某故意伤害致死一案,李某父亲通过律师钱某介绍认识了周某。当年9月的一天,李父到周某家中请求关照,周某表示“案件难办”,李父遂送给其现金5万元💪🏻。之后不久,周某告知李父🍰🔏,准备判李某有期徒刑3年🚶🏻、缓刑5年🧗🏼♀️,但法院其他人对该判决结果不满意,需要“意思”一下🆒,李父遂又送给其现金3万元。李某案件宣判后🫛,一天周某给李父打电话🤹🏽♂️,称其正在一饭店吃饭😜,让李父来付账👃🏼,李父又送给周某1万元。仅此一案,周某就分3次受贿9万元🤽🏽。